【SmartM解讀】從一度退出到回歸僅間隔2個月,Uber改和租賃車業合作,以資訊平台的方式協助管理車輛調度,而此次快速回歸,8億多罰鍰仍一毛未繳,積極度明顯形成反差。
Uber預告13號回歸台灣,改與租賃業者合作,交通部表示,Uber此舉不違法,但只能擔任平台控管與司機調度。此外,公路總局統計,Uber至今8億多的罰鍰仍一毛未繳,已函送法務部請求強制執行。
自由時報報導,Uber台灣司機聯盟稍早於臉書上貼文表示,「雖然目前是租賃車先行,但聯盟不會放棄為廣大兼職的自用車夥伴爭取權益,未來個人化租賃牌或者類似計程車的合作社模式都是可能的選項,TNC(Transportation
Network Company)才是我們的最終目標」。
中國時報報導,對於Uber回台,交通部回應,Uber只能以資訊平台的模式協助租賃業者,對外服務主體仍為租賃車業,將嚴檢是否遵守相關規範,包括未來Uber經手金流的方式,也會檢視是否符合納稅規範。交通部路政司副司長張舜清表示,欣慰Uber與合法業者合作,法規未禁止Uber與其他運輸業媒合,但Uber只能以資訊平台協助管理與調度車輛,此部分不需另外核准,租賃業者則對任何消費糾紛付全責。
風傳媒報導,交通部表示,若Uber真的與合法租賃業者合作,就不會有違法問題,也不需要呈報交通部,但公路總局統計,Uber公司目前仍有8億多罰鍰未繳。公路總局說明,今年1月6日至4月7日,對Uber公司開立的件數共計35件,裁罰金額共計8億3100萬元,而已繳金額為0元,經查內含有11件逾期未繳,已於今年3月27日函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強制執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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